「烏合之眾」,是形容像烏鴉般暫時聚在一起之大眾,用以比喻無組織、無紀律的一群人。
典出《管子‧逸文》:「烏合之眾,初雖有權,後必相吐,雖善不親也。殺生之柄不制於主,而在群下,此寄生之主也。」大意是說:管子(?~西元前六四四,名夷吾,字仲,輔佐桓公成為霸主,桓公尊為「仲父」。)奠定了齊國的法治思想,著重經濟管理,他說:像烏鴉一樣暫時湊合在一起的人,因為沒有組織、沒有紀律,剛開始什麼都好商量,久了就什麼都看不對眼,互相唾棄。表面上雖然還維持良好的關係,但因為沒有交心,權力不在領導人的手上,而在屬下或幕僚,可說是暫時依附、沒有權勢的領導者。
因此,後來用以形容一個團體,牛鬼蛇神都有,沒有紀律、沒有教養、沒有向心力,亂七八糟的,就會說它們是:「一群烏合之眾。」
如《後漢書‧耿弇傳》載有:「歸發突騎以轔烏合之眾,如摧枯折腐耳。」
意思說要碾碎、像烏鴉那樣暫時湊集的一群人,就如折斷腐朽的枯枝一般,實在輕而易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