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行政院新聞局與陸委會訂定「港澳中資媒體來台駐點採訪注意事項」,昨天起開放港澳中資媒體申請來台駐點,每家可派二名記者,每次駐點以三個月為限,必要時得延期一次,若要赴金門、馬祖採訪須事先申請。
新聞局表示,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開放中國大陸媒體記者來台駐點以來,有關台灣各項消息的報導雖有增加,但中國存在箝制新聞自由情形,報導角度仍欠公正客觀。由於港澳中資媒體在中國大陸發行及銷售所受限制較少,希望藉這次開放來台駐點,平衡中國大陸媒體對於台灣的報導,有助於中國大陸民眾獲得更多台灣發展現況訊息。
此外,新聞局說,港澳中資媒體駐點記者非經新聞局許可不得參加本地廣播電視節目,擔任來賓或與談人,但接受廣播電視一般新聞的訪問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