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郝廣才
湯馬士.瓊斯(Thomas Jones)是二戰時美軍下士,一九四四年他在帛琉被日軍狙擊手射殺。他嚥氣前,希望同袍把他的日記本交給女友蘿拉.瑪黛維絲(Laura Mae Davis Burlingame),「請把我的日記交給我深愛的女孩,蘿拉.瑪黛維絲。(Please give my diary to Laura Mae Davis, the girl I love.)」
湯馬士和蘿拉是高中同學,一個是籃球校隊,一個是啦啦隊長,在鄉親眼中很登對。蘿拉在畢業舞會後,收下了湯瑪士的畢業戒指,作為定情之物。湯瑪士從軍後,整本日記寫滿了對女友的愛戀。
但是湯瑪士的遺願卻沒有達成,因為他的父母認為如果蘿拉拿到日記本,對她會是沉重的感情負擔。他們的兒子已經犧牲,不需要再多一個人受苦。蘿拉在一年後嫁人,共築新家庭。
時間點滴過去,七十年後,二○一三年的五月二十四日,蘿拉已經九十歲了。這天她來到新奧爾良的二次世界大戰博物館,參觀二戰殉職將士的遺物紀念展。她看到玻璃櫃中,擺放著一本日記本,夾著一張少女的沙龍照,心頭震了一下,她緩步向前,貼近玻璃仔細一看,泛黃相片中的少女,正是蘿拉她本人。這本日記是湯瑪士原本希望交給她的遺物,他對她綿綿的思念和永遠不滅的愛戀!
蘿拉當下淚流滿面,這分愛雖然遲到了七十年,但終於送到了她的手中,湯馬士的願望總算圓滿實現。不管是天注定還是巧合,都是圓滿的結局。真實的世界處處有快樂的結局,如果沒有,那就製造一個吧!(作者為格林文化出版社發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