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原住民族電視台從昨天起加入公廣集團,對於未來節目製播、營運方向,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希望「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條例」早日完成立法,以維護原民台主體性。
原民會表示原民台是亞洲第一個原住民電視台,具有多元文化和政府普及服務的重大指標性。
原民會說明原民台成立的價值,主要在提供原住民族媒體發聲權、文化的傳承、紀錄的保存、公共資訊傳播,並能促進與非原住民族、國際原住民族間的交流。
根據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二十九條,賦予政府應設置原住民族專屬頻道的責任,更因為全球傳播科技發達、原住民族權利被重視、多元文化主義的興起,加上國內新聞自由化、廣電媒體、公眾意見和言論蓬勃發展的趨勢,行政院在二○○四年,核定「原住民傳播發展五年計畫」。
在二○○五年七月一日,原民台成立,並開播原住民節目,受「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規定,二○○七年起,原住民族電視節目製播交由公視基金會辦理,於此同時,原民會也推動「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條例」立法工作,以保障原住民族的主體性,由這個基金會獨立運作、營運原民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