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太陽花學運後,青年關注公共議題熱忱受關注,朝野立委呼籲修法、修憲,降低選舉權年齡門檻至十八歲。有意在二○一六年提立委人選的「公民組合」發起人林?正說,支持調降門檻,未來也不排除跟學運領袖「合作」可能性,但要尊重他們的意願,還沒談到人選問題。
國民黨立委盧秀燕上周發文質詢行政院指出,全世界超過九成國家年滿十八歲即享有投票權,台灣卻要到二十歲才有投票權,應降低選舉權年齡門檻,提升青年參與公共事務的比例。
內政部表示,在社會各界有共識前提下,降低選舉權年齡主張可於啟動修憲工程時納入檢討,以擴大參政權。
曾提案下修選舉權門檻至十八歲的國民黨立委丁守中表示,公民權利和義務應該相當,十八歲就要當兵,沒道理二十歲才能投票。曾對此提修憲案的民進黨團幹事長高志鵬也說,應讓年滿十八歲青年有選舉權,但他坦言修憲門檻極高,須有高度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