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歷經一個月的聆訊,美國加州聖荷西聯邦法院周五針對蘋果指控三星侵犯專利一案,裁定三星須賠償蘋果約一點一九六億美元(約台幣三十六億九百八十萬元),但同時蘋果也被裁定侵犯三星專利,須賠償約十六萬美元(約台幣四百八十三萬元),兩大手機巨擘在今次侵權大戰可說是「雙輸收場」。
在此次訴訟中,兩家公司均向對方提出賠償要求。蘋果起訴三星侵犯其五項軟體專利,包括iPhone的「滑動解鎖」功能,索償二十二億美元(約台幣六百六十四億元)。三星則否認任何過錯,並反控蘋果抄襲其與手機照相機使用和錄像傳輸有關的兩項專利,要求蘋果賠償六百萬美元(約台幣一億八千一百零九萬元)。
今次裁決對蘋果來說,可以說是慘勝,因為法院裁決的賠償金額也比蘋果索償的數額少得多,加上蘋果無法說服聯邦地方法官高蘭惠下令永遠禁售三星智慧型手機,並永久禁止三星使用其設計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