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雲林訊】雲林縣街頭藝人徵選邁入第三年,昨日首度進入雲林第二監獄舉辦,也是全國監所第一次舉辦街頭藝人徵選,共有二十組六十名表演醒獅戰鼓、樂團演奏、掌中戲等,只有四個月練習,「大哥」級的表演毫不遜色,獲得評審委員誇讚。
五十多歲的溫姓受刑人背著吉他自彈自唱〈Hotel California〉(加州旅館),輕快樂聲中有些許哀愁,吉他技巧與唱功俱佳,獲得評審認同;他表示,年輕時因家境不允許,只能看著兄姊學習吉他,出了社會當廚師後更沒時間學習,去年因為酒駕、金融法入獄,判刑一年八個月。
失去自由的溫姓受刑人天天數著饅頭過日子,四個月前參加獄中音樂班,開始摸索吉他,把握每天四小時放風時間拼命練習,音樂成為他抒發內心苦悶的管道。他說,音樂讓監獄生活有活力,現在考照是為了出獄後的生活,期望當個餐廳駐唱,慢慢融入社會,帶給大家歡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