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院會今天行使最高檢檢察總長人事同意權投票,顏大和獲62張同意票,獲立法院同意任檢察總長。顏大和表示,平常心面對,民間司改會發表聲明表示祝賀,也盼他能兌現「絕不向總統報告個案」、「長程而言,贊成廢除特偵組」等承諾。
65歲的顏大和為司法官訓練所第15期結業,台大法律系畢業,美國南美以美大學法學碩士,歷任台北地院檢察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兼書記官長、澎湖及屏東地檢署檢察長、法務部檢察司長、常務次長、台北地檢署檢察長與高檢署檢察長等職,民國73年獲選為全國十大傑出青年。
法院組織法規定,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任期4年,不得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