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婢」,音 ,《說文解字》說:「女之卑者也」,也就是指供人役使、地位卑賤的女子。
「婢」字早在商代的甲骨文中就有了,不過字形是「從妾、從卑,會意」,直到金文以後才改為「從女、從卑,會意」,其意並無改變。
「妾」字從 (音 )、從女,是古代的一種刑刀,所以妾原指犯罪被刻面的女子;「卑」字則是以手持執役的用具,表示低賤的意思。二字組合,正是表示「婢」即為地位低賤、供人役使的女子。古代為婢、為妾、為奴(像手抓女子之形,本指女奴)的人,多為沒入官府的犯人眷屬,後來也有家境貧寒而賣身供人使役的,身心往往無法自主,任由主人剝削。
其用詞如奴婢、侍婢、婢女、婢子等,但後也作婦女自稱的謙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