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不少消費者以信用卡消費累積飛行哩程兌換免費機票,雖不用花錢買,但哩程或哩程機票卻可以轉賣,消費者在其中找到商機,但國稅局提醒,若是以代買、團購方式累積信用卡紅利換飛行哩程,必須申報所得繳稅;已有哩程大戶被國稅局盯上要求補稅。
國內最常見累積飛行哩程的方式是由信用卡消費產生的紅利轉換。國稅局官員說,百貨周年慶常見「閃靈刷手」,累積可觀的信用卡紅利後轉換為飛行哩程,除了自用,也可以轉賣換現金。
賦稅署副署長許慈美指出,信用卡消費累積的紅利兌換商品,屬於發卡銀行給予持卡人的銷售勞務折讓,不算持卡人所得,沒有繳稅的問題;但若以推薦新會員、代買等非傳統消費方式取得紅利,再兌換機票等商品,就必須申報所得。
最近有多名百萬哩程大戶被要求補稅,國稅局官員說,這些大戶以代買、團購等方式累積信用卡紅利,換成哩程後轉售,除國稅局主動發現,也有部分案例是民眾檢舉。
旅遊達人林先生說,以百萬哩程來說,相當於三十多張日本來回機票,價值三、四十萬元,確實能靠販賣哩程獲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