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陸委會主委王郁琦表示,行政院版《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部分採納民間版精神,但如果完全按照民間版,可能會變成「兩岸協議簽不成條例」;民進黨則批評,政院版只有監督之名,對「國會參與」卻沒實質約束力,是「不監督的背書條例」。
對於行政院版與民間版監督條例的異同,王郁琦說,政院版本參考民間版內容,採納強化國會、公眾溝通、定期檢視等,所以才有四階段溝通。
王郁琦說,政院版與民間版有一很大不同處在於,民間版援引美國快速授權法案內容,如須在九十天前擬締結計畫,遇爭議須國會授權才能談得下去等,但美國憲法規定,國貿締約權屬於國會,因此才有總統快速授權法案,但其他國家、包括我國在內都無類似規定。「如果要抄,不能只抄一半」,王郁琦說,民間版沒抄的是規定國會須限時表決、包裹表決。
民間版要求行政部門須制訂協定締結計畫,經立法部門同意才依據計畫進行協商,王郁琦認為,締結計畫中可能的爭點與因應策略要公開,談判對手將掌握我方底線,等於全輸;且民間版規定只有必要時才得進行秘密會議,但稅率、開放條件、利益交換底線等,不見得以秘密會議進行,「等同全被對方知悉」。
民間版規定,談判過程與原計畫不一樣,須經立院三分二同意修改締結計畫才能再談,並設有談判前九十天、後一百八十天期限,王郁琦批評,等於讓行政部門動都不能動、處於凍結狀態。
此外,民間版主張,先前未經立法院議決的兩岸協議自始不生國內法效力,王郁琦表示,如此先前已依兩岸協議遣返的通緝犯是否先送回大陸?兩岸直航也無效,是否又要繞到香港中轉?目前已有的優惠關稅是否就不見了?一旦依民間版,「很多問題會跑出來」。
不過,民進黨發言人林俊憲表示,行政院看似回應學生運動訴求,實際上無實質約束力。他說,政院版四階段溝通機制,國會意見僅供參考,民進黨認為須明訂「若無國會審查通過,不得自動生效」條款。
學運總指揮陳為廷也高呼「政院版死當」。他表示,政院版徒具形式、就地合法,也忽略了民間版的立法五原則「公民參與、資訊公開、人權有保障、政府有義務、國會能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