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學運團體要求先立法再審服貿,馬英九總統昨天直言「沒有必要」,應該可以同時做;至於學生要求到立法院,馬總統也說「會有困難」,因為依據憲法,除非立法院邀請國情報告,否則不能隨便跑去,學生到總統府來比較方便。
馬總統昨天接見參加今年「博鰲亞洲論壇」我方代表團時說,有人擔心服貿協議定了之後就不能改,上車不能下車,「其實有很多可以下車的機會」,服貿協議第八條可緊急磋商、第十一條有例外條款、第十七與十九條一年後以檢討、三年後可調整承諾的項目,第二十三條只要雙方合意可以修正。最重要的,依據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第十六條,若要終止,通知對方後磋商不成,最快一百八十天後可以終止。
「在我們學法的來講」,總統表示,任何契約都可以終止,就算沒有規定也可以,就像婚約,不能說結了婚永遠不能離婚;有人以為上車就不能下車,沒那麼嚴重,但若還沒上車就打折扣,以後對方也不想和你談。
對於學生的訴求,總統說,「我能做的都做了」,逐條討論、表決,儘管與國際做法不同,但現在也把案子退回委員會,秉持這個原則審查。
總統說,學生要求退回服貿,「這個沒辦法同意」,對台灣傷害太大,簽了又退回,沒有信用,絕對不能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