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修正草案,未來勞工保險與公務人員保險年資可以合併。
立院社福衛環委員會昨天審查勞工保險條例第七十四條之二修正草案。
提案立委蔣乃辛、王惠美等人表示,鑑於依現行規定,勞保年資與國民年金可以銜接,但公保與勞保卻無法連結,在年資不能合併的情況下,勞工若轉任公務員,原有勞保年資便無法延續,甚至因各該保險年資都未達請領年金給付的年資條件,最後無任何保險年金給付可領,除形成不公現象,也讓公、私部門間人才難以流動。
因此,立委蔣乃辛、王惠美等人提議修正草案,被保險人的保險年資若未達請領老年年金給付的年限條件,未來將可併計公教人員保險年資;同時,被保險人的保險年資若已達請領老年年金給付的年限條件,亦可請領老年年金給付。
此外,立院社福衛環委員會也初審通過勞工保險條例第二十七條之一修正草案,未來領有勞保年金勞工自喪失或放棄中華民國國籍次月起,停止發給年金給付,改發給一次給付扣除已領年金給付總額的差額。勞保司司長石發基說,如果勞工再恢復國籍,因為之前已結清,也無法再請領勞保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