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政院長江宜樺宣布將「退還」款項給關廠工人案中依約還款工人,勞動部統計共有四百八十件,總經費約二億元。勞動部長潘世偉表示,決定返還民國一○一年前依約還款的關廠工人款項,經費傾向從就業安定基金支應,但仍須經就業安定基金管理會開會討論,再還錢給勞工。
潘世偉表示,仍認定這是勞工貸款,只是超過法律追訴期,前面已依規定還錢的人應被公平對待;當時紀錄還在,雖有些技術問題要處理,像有些人已過世,但會盡量還錢給他們。
稍後勞動部發出新聞稿指出,對於依約還款的勞工,法律上無退款的義務,但基於公平對等原則,仍將全面「退還」,使關廠案涉及的所有勞工獲得一致對待。
勞動部次長陳益民表示,初步規畫採「當初繳多少,就退還多少」,估算約四百八十人、二億元,預計下個月提就安基金管理會討論確認後,即可啟動退錢作業。至於是否要加計利息?陳益民表示,還需進一步精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