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七合一大選年,各政黨及政治人物競開選舉支票,加薪、加假等小確幸紛紛出籠,選民樂得先見到菜單,但是否能真正吃到?也得等吃在嘴裡吞下肚子才算數。
所謂上有政策,下也有對策,員工被吃假的狀況其來有自,也很嚴重,員工為保住飯碗,忍氣吞聲,不敢大力為自己爭取應有的權益,政府也疏忽這一環。
朋友的公司員工要請病假,得先把特別假先請完,否則不准。
依勞基法規定,任職滿一年可享有七天年假,三年給十天,依此類推,但有些企業卻不論年資一律只給七天假,嚴重違反勞基法。
旗下員工若執意檢舉申訴,可能就得自動休長假(離職),希望政府能正視這不合理不合法的吃假怪現象。
Y俊(新北市/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