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勞動部昨天公布去年度僱用管理及工作場所性平調查,結果顯示合法率高達九成。此外,勞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從九十一年至一○二年也成長四成,且受僱者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會繼續投入勞動市場者占九成七三。
性別工作平等法實施逾十二年,為了解該法實施成效及受僱者職場就業平等實況,勞動部去年十一月以事業單位、受僱者及曾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受僱者」為調查對象,回收三千二百八十三份有效樣本。
在「育嬰留職停薪」的部分,原本僅適用於僱用三十人以上事業單位,後來才擴大適用全國勞工。去年整體實施率為四成五九,三十人以上事業單位則從九十一年的三成八九,增加至去年的七成九四,成長幅度大。
在性別歧視禁止部分,九成四八的女性勞工未曾因懷孕或生小孩,在工作中遭受不平等待遇,而有遭受不平等待遇者,主要是「請假刁難」及「升遷考績受影響」。
去年有三成七七的事業單位實施「家庭照顧假」,三十人以上的事業單位由九十一年的三成四,大幅上升至去年的六成六六。
此外,二百五十人以上事業單位設立「托兒服務機構」及提供「托兒措施」者占七成九一,較九十一年提高四成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