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張德正駕駛砂石車衝撞總統,台北地檢署昨天依殺人未遂等五項罪名將他起訴;檢方並指他以「司法不公」飾詞,合理化犯行,毫無悔意,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檢方起訴的罪名包括殺人未遂、妨害公務、毀損建築物、毀損物品及《文化資產保存法》毀損古蹟罪等。
檢方在起訴書中指出,張德正明知對於司法判決結果不服,應以合法途徑尋求救濟,竟以總統府為衝撞目標,同時兩度到總統府附近勘查,並繕打完成載有「衝撞總統府正門的笨蛋就是我」等語的文件。
檢方指出,張德正衝撞總統府不僅造成國家的古蹟資產受損,更恐生模仿效應而激化社會抗爭手段,導致危害社會大眾的安全。且犯後迄今,仍飾詞狡辯否認犯行,毫無悔意,態度不佳,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示懲儆,並避免仿效。
張德正委任律師曾威凱指表示,檢方不應把被告行使緘默權都看成犯後態度不佳,將被告的緘默權視若無物,且張德正在歷次羈押庭對法官有問必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