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針對農委會即將公告修正後的「營利性野生動物買賣加工管理管理辦法」,鳥店業者昨天串連到農委會林務局抗議修法影響生計,然而多個動保團體則支持修法,反對任何忽視野生鳥類生存權益的不法捕捉和商業販賣。
農委會要求業者販售時應提供動物來源證明,並不得販售未離乳的哺乳類野生動物或未能自行取食的鳥類,且業者必須是相關科系畢業或受訓一個月以上,或有相關工作三年經驗,而且店家還要有合法許可證及特約獸醫師。
不過,這些規定卻引來鳥店業者的反彈,認為修正草案根本是逼業者關門,因此昨天發動三百多人抗議。有業者指出,這些規定幾乎都做不到,尤其是醫療部分。也有業者認為要求進口鳥類的來源許可證是很不合理,政府既然核准進口,但沒開證明文件,而現在卻要求合法文件,根本不合理。
另一方面,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等保育團體則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支持農委會規範方向,反對業者違法捕捉、販售野生鳥類,且忽視野生鳥類生存權。
「有些業者甚至捕捉候鳥」,有動保團體表示,許多業者違法在野外抓鳥,這些非法的事不應變成常態,業者如要販賣,就應清楚交代來源,不可違法到野外抓鳥,甚至偷鳥蛋、雛鳥販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