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醫療法第六十條修正案,醫院遇危急病人應先急救,未來除了低收入戶和路倒民眾,中低收入戶也可獲得地方政府的醫療費用補助,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預計三十二萬人受惠。
寒流來襲,不少民眾突發身體不適,搶救時間短暫,醫療法除了規定醫院不得拒絕或延遲救治,對於弱勢民眾的醫療補助,必須依照社會救助法,由直轄市政府或地方政府編列預算補助,相關修法由立法院三讀通過,新年送給弱勢民眾一份禮物。
立委楊玉欣認為,社會救助法已擴大補助中低收入戶,醫療法遲未跟進修正,必須透過修法把漏洞補起來。她說,相關補助本來只幫助路倒跟低收入戶,以現在M型社會來說,低收入戶以上,中低收入戶的家庭經濟壓力大,希望透過修法,讓中低收入的民眾,在未來緊急醫療的狀況下,若義務扶養人無法負擔醫藥費,縣市政府就要幫忙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