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色小鴨從南瘋到北,最後瘋出一肚子「氣」。
台灣每年補助藝文團體文創經費不少,卻被一隻黃色小鴨打趴了!
難道我們自己創作不出可讓國人同感興奮的作品嗎?
還是媒體只會追逐外國作品,忽略了本土文創產業的特色?
文創應具本土特色,讓民眾也能享受自己的文化之美,帶動生活品質的提升。
如果只是把外國的文創產業拿來展示,付出大筆的權利金,而社會成本支出,如造成交通紊亂之外,什麼也沒得到。
台灣文創產業環境應不亞於他國,像綠博、稻香米甜、高山流水……無一不是資產!
希望文創業多用心,媒體多報導本土文化,不要一昧追逐「外國的月亮圓」,讓台灣作品也可以勝黃色小鴨。
洪長源(彰化縣
/文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