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導,金管會打算仿造英國,把已經無交易的靜止戶,轉入基金帳戶管理,超過一定時間就全歸國庫所有。金管會則說明僅止於資料收集及了解相關制度設計。
身為金融機構之大管家,應盡其所能保護民眾血汗錢,不該隨銀行團的意見起舞,將靜止戶存款充公。
全台灣靜止戶四千九百八十多萬戶,帳戶的資金六百一十三億元,這些都是人民辛苦賺來的錢,只因老闆的薪資指定銀行帳戶不同,換工作就要換薪資帳戶。
金管會統管全台金融業務,有能力統合銀行資料,民眾久未使用的帳戶,就應主動幫忙整合資金調動,盡通知的義務。
只是帳戶沒有好好利用,金額沒達到規定門檻,就被銀行列為「靜止戶」,要將帳戶的存款充公,這根本不合理。
換個角度看,客戶欠銀行貸款,銀行的通知找不到客戶,就可以不用還錢了嗎?
既然欠錢有辦法通知,就不該便宜行事,將血汗錢隨便充公,金管會應站在保護人民的立場,盡可能幫忙將其資金活用,動輒充公,豈不是欺負人民,要金管會何用?
秀誠(新北市/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