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美國六大科技公司呼籲國會加強約束國家安全局,必須提高監聽計畫的透明度,提升隱私權保護。
在這封給參議院委員會的連署信,六巨頭支持國會提出的美國自由法案(USA Freedom Act)。法案目的是提高海外情報監聽法庭(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Court)的監督職責,以終結大量搜集電話通聯的作法與提升隱私權。
谷歌(Google)、蘋果(Apple)、微軟(Microsoft)、臉書(Facebook)、雅虎(Yahoo)與美國線上(AOL)的連署信上說:「最近遭揭露的監聽活動在美國海內外引發重大關切。」
信中說:「透明是關鍵的第一步,大眾才能獲得充足資訊以討論,但顯然還有很多未盡之處。我們認為,政府偵監計畫的改革措施應該要大幅提升隱私權保護,並制定合宜的監督及究責機制。」
連署信的標註日期是十月三十一日,對象是參議院司法委員會(Senate Judiciary Committee)。在連署信發布前幾天,新聞報導說,美國國安局侵入谷歌與雅虎海外資料中心的關鍵通訊連結。
《華盛頓郵報》(Washington Post)引述美國安局包商前雇員史諾登(Edward Snowden)提供文件與訪問官員後報導,政府監聽計畫能恣意從數億使用者帳號蒐集資料,包括美國人民的帳號在內。
另一方面,德國和巴西一日在聯合國大會委員會傳遞一份決議草案,要求終結大範圍的電子監控計畫、個資蒐集和其他令人不悅的侵犯隱私情事。德國和巴西公開這份決議草案,儘管沒有點名任何特定國家,但聯合國外交官說,這顯然是箭指美國。
聚焦人權議題的聯合國第三委員會辯論這份決議草案後,可能修正部分內容。多名外交官員表示,委員會可能於本月稍晚表決這份決議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