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勞工局公布「青春專案」勞動檢查結果,發現大量雇用工讀生的餐飲、零售、補教業者,有超過半數違反勞基法遭到裁罰,違規比率最高的是未依法給付加班費,其中不乏知名企業,顯示青少年打工應享有的權益,常被輕忽漠視。
我女兒暑假在便利超商打工,每天都超時工作兩小時,老闆並不給付加班費,更不用說國定假日出勤,工資加倍發給。如果過期的商品漏挑,就算只有一兩件,也要罰錢或罰擦貨櫃,一個貨櫃要擦一小時,通常漏挑一次就要罰擦五、六個貨櫃,我女兒曾連續上班十四小時,其中六個小時是不給薪的,明顯是壓榨和變相剝削。
我曾打北市市民專線,詢問超時工作不給加班費的問題,對方告訴我要申訴,他們才會調查。我認為主管單位應該主動宣導,經常抽查祭出罰則,而不是等勞工申訴,許多勞工只為了爭取該有的權益,並不想和雇主撕破臉鬧出糾紛,除非不想要這份工作了。希望政府要緊違規企業主,維護工讀生的權益。
不少工讀生來自清寒家庭,有的靠打工賺學費,有的補貼家用。我從小家境不好,能體會工讀生打工賺學費的心情,也很肯定他們願意努力打工,這比起那些窩在家裡當啃老族好太多了,公司若有工讀生,我總是以長輩身分疼惜他們。
新北市許多違規企業主已遭到裁罰,希望雇主引以為鑑,遵照勞基法,給付工讀生加班費,會凝聚員工向心力,公司也才能永續經營。
李貴妹(新北市/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