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灣發展再生能源,風力發電是重點項目之一,因地小人稠不易推動陸上風機,經濟部主要推動離岸海上風機,昨天和海洋、福海兩公司完成「風力發電離岸系統示範獎勵案」簽約,最快民國一○四年底前,將有四座風力機坐落新竹、彰化外海。
經濟部預計一○四年完成四至六架離岸風力示範機組,一○九年完成總裝置容量三十萬瓩以上的示範風場,一一九年累計裝置容量三千MW(百萬瓦),設置量達六百架以上海上風力機,連同陸上四百五十架,總裝置容量將達四千二百MW,屆時風電將占再生能源百分之三十三,成為再生能源主力,估計一年可替台灣省下二百五十億元石化燃料支出。
經濟部昨天與海洋公司籌備處、福海公司籌備處簽約,預計一○四年各完成兩架離岸風電系統。其中,海洋公司規畫在苗栗縣竹南鎮外海一至五公里處設置約三十六架風力機,裝置容量約一百三十MW離岸風場;福海公司規畫在彰化縣芳苑鄉外海十一公里處設置三十架風力機,裝置容量達一百零八MW離岸風場。
經濟部次長杜紫軍指出,離岸風機發電量高,是未來重要的再生能源,但台灣風電發展還要解決包括環評、海底電纜運輸、颱風、海下技術、高效率營建船隊等問題。
此外,離岸風機勢必影響漁民日常捕撈作業,業者呼籲政府建立配套措施,如補償作業要點,讓業者有方向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