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彰化訊】彰化地檢署偵辦大統長基食品廠案,在搜出的配方表中發現,大統所生產的沙拉油也標示加入棉籽油,檢察官葉建成等人昨天訊問負責人高振利,他坦承在沙拉油中加入棉籽油。不過檢方說,高振利的行為僅涉及標示不實,屬衛生局行政罰。
高振利向檢察官坦承,在沙拉油中加入棉籽油,至於混充的比例機動調整,當大豆油的價格高時,就會增加棉籽油的比例。不過,檢方表示,沙拉油是由大豆油製成,沒有純的沙拉油,因此高振利的行為目前僅能認定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中的標示不實,屬於衛生局的行政罰權責。
彰化縣衛生局則表示,已帶回沙拉油等三十項產品送驗,結果還沒有出爐,但如果僅有標示不實,一件可罰到二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