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少子化的時代,生育問題已成為世界各國關注的議題,據內政部統計,台灣去年出生率只有千分之九點零八,不但為歷來新低,且名列世界倒數。
面對台灣的白領階級出走潮,公務人員「增產報國」,對生育率有重要貢獻,然而目前經濟、社會、政治及生活環境皆不佳下,即使是號稱「鐵飯碗」的公務員,對生育仍會再三思考,因此政府為鼓勵公務人員生育,列有許多方案,然而仍有許多討論空間。
首先,在育嬰津貼方面,依「兩性工作平等法」規定:「三十人以上事業單位,工作年資滿一年以上的員工,在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發放,另以法律定之。」
但自二○○二年三月實施以來,政府尚未辦理公務員育嬰津貼,最近政府雖已傾向編列預算辦理,但經費是否讓全體納稅人負擔?而且在政府財政赤字持續擴大下,經費由政府編列預算支付,又牽涉到下一代必須負擔更大稅賦的隔代正義問題。
其次,政府擬修改請假規則,針對有幼兒的公務員提供彈性上班的選擇,使公務員可照顧小孩,立意雖佳,但此措施是否能提高生育意願,尚待斟酌,因為財政有限,所以各機關對員額都採嚴格控管,若採彈性上班措施,將導致機關人力減少,尤其為民服務機關,恐更窘迫,但各機關又不能增加人力,將會影響機關推動業務,所以如要實施彈性上班,亦須修改員額配置的措施。
筆者希望政府能在鼓勵生育及兼顧效率間,取得平衡點後,再實施這些方案,不能草率行事,而正本清源的辦法,還是在於提振經濟,提供人民一個願意生育及養育環境,這才是提高出生率的最大誘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