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中國大陸工商總局正研擬管理辦法,要實施網路商店實名制,禁止「刷客」和故意以惡評攻擊競爭對手等七類不正當網店競爭行為。
「刷客」是指借助軟體,人為增加部落格訪問量的一種作弊行為。為爭奪客源,網路商店往往透過「刷客」扮買家假交易,灌水提高信譽。
《人民日報》昨天報導,大陸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日前發布的「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管理辦法」的徵求意見稿規定,從事網路商品交易應辦理工商登記;不具工商登記條件的自然人則應透過第三方交易平台經營,並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交真實身分資訊,實名登記。
研擬禁止從事下列七類不正當競爭行為:仿冒知名網站的域名、名稱、標識等,造成混淆;擅自使用、偽造政府部門或社會團體電子標識;以虛擬物品為獎品進行抽獎式的有獎銷售,虛擬物品在網路市場約定金額超過法律允許的限額。
以虛構交易提升商業信譽;以違背事實的惡意評價損害競爭對手商業信譽;非法技術攻擊競爭對手的網站或網頁,造成競爭對手無法正常經營;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為。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表示,消費者在網上交易處於弱勢,權益受到侵害時常面臨舉證難、投訴難等問題,實行實名制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