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來昨日出庭應訊時而坐下,時而站立,圖為翹著腿應訊。圖/美聯社
【本報綜合外電報導】萬方矚目的中共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涉嫌貪汙、受賄、濫用職權案,昨日上午八時三十分展開公審,至下午五時左右休庭,今天上午八時三十分繼續進行。薄熙來在法警的側護下出庭,時而坐下,時而站立,但在首日庭審中,否認所有的受賄指控。
昨日審訊集中在薄熙來的受賄指控,他被控先後三次收受大連國際發展公司總經理唐肖林給予的錢款,共計折合人民幣一百一十多萬元。但對這兩項指控,薄熙來均予以否認。
公審在濟南中級人民法院進行,濟南中院則通過微博發布庭審消息。濟南中級法院官方微博說,薄熙來的五名親屬、兩名陪同、十九名中國媒體記者和其他八十四名社會各界人士,共一百一十人旁聽。不過,外國記者沒有被允許入內。
據濟南中級人民法院在微博披露的庭審紀錄,薄熙來說:「唐肖林說給我三次送錢的事情是不存在的,他請託我辦事的那些事情都是公事公辦,絕沒有談到他建大連大廈是自己倒賣,絕沒有談到申請汽車指標是為了倒賣,這些事情他當時全部向我隱瞞了。」
薄熙來隨後說:「我曾經在中紀委對我審查期間我違心的承認過這個事情,就是願意承擔法律責任,但當時我完全不知道這些事情的情節,腦中一片空白。」
批唐肖林貪腐經濟騙子
薄熙來還說,唐肖林自認十多年前在大連大廈建設上、汽車指標申請上進行了欺騙和倒賣,「是一個地地道道的貪腐分子和經濟騙子」,因此唐今天說的話是不可信的。
在下午的庭審上,公訴人出示了谷開來的一份證言和一份親筆證詞。谷開來在其證詞中表示,她與薄熙來在大連、瀋陽、北京商務部及重慶的家裡都有一個共用保險櫃,而這個共用的保險櫃只有他們兩個人能打開。
微博援引谷開來的證言說:「當時我陪瓜瓜在英國讀書,每年都回來三次,每次走的時候都會從我和薄熙來共用的保險櫃裡拿錢帶到英國去花。我記得我從我和薄熙來共用的保險櫃裡一共拿過三次錢。在瀋陽家裡拿過五萬美元,具體時間記不太清了,但應該是二○○二年或二○○三年,因為二○○四年薄熙來就調到商務部工作了。」
證詞並提到谷開來分別於二○○四年和二○○五年從保險櫃拿錢的事,分別涉及「幾萬人民幣」和「八萬美元」。證言接著說:「這些錢是薄熙來放進去的,因為這是我們兩個人共用的保險櫃,只有我們兩個人才能打開,別人是打不開的。」
稱徐明收賄指控完全不實
對以上證言,薄熙來說:「我覺得谷開來的證言非常滑稽、非常可笑,因為我舉例來說,在北京,谷開來的證言並沒有說是我將五萬人民幣、八萬美元收了,放在櫃子裡,你來用,我並沒有跟她說,如果說從櫃子裡拿走這些錢,她怎麼說我往裡放的五萬、八萬美金?」
在隨後進行的有關薄熙來收受大連商人徐明兩千零六十八多萬元人民幣的指控審理中,薄熙來表示「完全不實」。
薄熙來在庭上還表示,徐明對薄的兒子薄瓜瓜有所資助,而薄的妻子谷開來、徐明、薄瓜瓜從未向他提過。至於有關薄家在法國尼斯的房產,他也完全不知情。
薄熙來三大罪狀
受賄罪
1999年至2006年,薄熙來利用其擔任大連市長、遼寧省長、商務部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薄熙來單獨或者透過谷開來、薄瓜瓜收受大連國際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唐肖林、大連實德集團董事長徐明給予的財物,共2179萬元人民幣。其中,薄熙來三次收受唐肖林賄賂,共計約人民幣111萬元。
貪汙罪
2000年薄熙來擔任大連市長任內,有一涉密場所改造工程,工程完工後,上面撥款500萬元人民幣。大連城鄉規畫土地局局長王正剛建議,這筆錢沒人知道,建議薄留下貼補家用。薄指示王正剛和谷開來商議,谷開來則要求王正剛將錢匯到北京昂道律師事務所主任趙東平處保管,並且向薄熙來報告。
濫用職權罪
2012年1月~2月,薄熙來作為17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兼重慶市委書記,在有關人員(王立軍)對谷開來涉嫌故意殺人一案,進行匯報和揭發後,以及在時任重慶市副市長王立軍叛逃前後,違反規定實施一系列濫用職權行為(違規撤除王立軍公安局長職、阻擋偵辦英商海伍德命案、要市長黃奇帆派大批警車追捕王立軍)。
製表/人間福報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