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與消基會合作,在台東隨機採樣十五件太陽眼鏡樣本,檢測品牌及鏡片材質等六項目,有百分之二十六的太陽眼鏡穿透率不符標示,可能影響戴用者的安全。
日頭赤炎炎,民眾出門大都會佩戴太陽眼鏡,太陽眼鏡五花八門,品質參差不齊,從數百元到數萬元都有,路邊攤、夜市、網路隨處可見。一不小心購買到劣質品,恐怕會傷了眼睛。
消費者應購買合格有保障的太陽眼鏡,但多數民眾是「外行人」,標示不清、錯誤或黑心商家以仿冒品濫竽充數,民眾成了花錢傷眼的冤大頭。
主管機關應負起嚴格把關責任,加強抽驗,不定時派員到夜市、路邊攤查驗,發現違規產品即重罰,確保消費者權益。
曹竹如(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