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教育部研修實驗高中申請設立辦法,大幅放寬一百人以下的小型實驗高中,只要有700萬元設校基金就可通過。
私人辦學過去受限於校地、設校基金限制困難重重,依照現行規定,不管學校規模大小,實驗高中設校基金需要四千萬元,國中小學也要三千萬元。不少以實驗為名的中小學,就是因為設校基金不足無法正式立案,只能和其他中小學合作以實驗計畫的名義進行,或是不被官方認可。
教育部中教司長陳益興說,教育部現在的立場就是要鼓勵私人興辦各種教育實驗,過去很多有意興辦小型實驗學校的民間人士,因為財力不足無法正式立案。許多地方教育行政官員、學者專家都主張分級訂定設校基金比較合理。
教育部研擬的修正草案,依照前年每位高中生教育成本九萬多元計算,依照學生人數分級訂定設校基金數額。一百人以下實驗高中設校基金只要七百萬元,一百零一人至二百人為一千五百萬元,二百零一人至三百人為三千萬元,三百人以上還是維持四千萬元。並明訂實驗高中師生人數比不得低於一比十,高中部學生以三百人為限。
陳益興強調,實驗高中的設校基金必須存在銀行專戶不能動用,至於校地,只要有足供教學使用的校地、校舍和設備就可以。至於一般私立高中,還是要符合各級各類私立學校之設置標準,不能引用實驗高中的標準來申請設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