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公司Publicis,東主年歲七十一,多年來都在尋覓接班人。上個月底,他找上美國的Omnicom。合併案必須過關斬將,約有四十個國家的反托辣斯機關,等著審查。如果通過,新集團就要超越當前的霸主(英國WPP),占有全球廣告行銷總額(二○一二年約是四千九百億美元)的五分之一。兩家集團聯軍後,每年可望節省五億美元。
何以廣告與行銷愈作愈大?八十年前,大西洋兩岸各有經濟學家出版專著,不約而同,她與他都論述了廣告。他們認為,廣告反映並強化了資本主義的壟斷趨勢,致使競爭不再決斷於產品價格的高低,而是取決於誰花得起大錢,通過廣告影響人們的偏好形成。此時,再好的產品若無銀兩促銷,注定無法入行,市場競爭因此減少。
對立的看法則說,非也。廣告順應人們早就存在的偏好,並予強化,頂多是順水推舟,哪裡能夠左右?再者,價格競爭之外,現在更有形象與品牌的競爭,廣告正可派上用場,正好說明我們生存的年代,資本還是驅動勞動力,拼命激烈地競爭,何來壟斷!
南轅北轍的看法,不僅於此。更要命的是,當代行銷與廣告鼻祖的約翰‧沃納梅克(John Wanamaker)一百多年前的無奈說法,如今看來,還嫌保守。約翰說,「我花在廣告費用有一半是浪費了,麻煩還在,我不知道是哪一半。」實情可能更糟,美國去年耗用一千七百億美元「直接行銷」(如電郵廣告),但研究人員追蹤後,論定其中有一千六百五十億如同丟入大海,全無生意上門。近日HTC擬斥資三點六億台幣聘請明星行銷手機,即便有用,也是襲奪其他廠牌用戶,無法增加總體用量。
那麼,搜索引擎如谷歌、社群網站如臉書,由於掌握了更多使用者的私人興趣與各種資料,應該更能奏效,為特定商品作嫁,不但找到消費者,並且會讓他們掏出腰包吧?才怪。今年有三人發表論文,指他們鎖定三家知名搜索引擎,兩家是控制組,他們不付廣告費,任由兩廠商決定是否將相關產品的搜索排名往前擺設,實驗組則繼續付費。這項研究的重點發現有二。首先,假使該產品本來就有很高的知名度,那麼,免費及付費,「效果一樣」!假使不放品牌,只是以相關產品(比如,網球襪)搜索,那麼,廣告確實有些效果:不過,廣告支出增加一成,僅增加營收百分之零點五!
對廣告更為「殘忍」的打擊,還在後面。前無古人,後也應該不會有來者的美國第一位經濟學諾貝爾獎得主薩慕森(Paul Samuelson),其教科書從一九八五年的第十二版就說,一九二八至一九八三年的蘇聯平均經濟成長率百分之四點九,高於英美德日,到了一九八九年的第十三版,他甚至說,「蘇聯經濟是個明證,社會主義的指令經濟不僅能夠運作,甚至還能繁榮。」假使薩慕森所言非虛,趣味就會十足:社會主義不興廣告與行銷,認為這只能消耗,無法創造勞動力的剩餘價值,卻在長達半個多世紀,擁有更高的經濟增長!這段歷史是真是假,還可爭論,惟近年來耗費較多經費在廣告與行銷的英國而特別是美國,經濟的成長與分配效果,明顯不如德國與北歐。看來,行銷與廣告雖然與經濟無關,但通過其對特定品味與價值的凸顯或掩飾,通過其對特定傳媒及其內容的浮誇與支持,卻具有十分濃厚的政治與文化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