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泣!台南方姓男童遭割喉案,台南地方法院判決嫌犯曾文欽無期徒刑。方童的父親(左二)與姑姑(左一)昨天手持男童照片,泣訴司法不公。圖/胡經周
【本報台南訊】男子曾文欽涉嫌為吃牢飯誘殺男童,落網後說「殺一個人不會被判死刑」,台南地院認為曾文欽的身心及成長環境並非健全,仍有教化改過可能,昨天判決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死者家屬失望表示,判死刑才有公道,將提上訴。
判決文中指出,曾文欽為入監吃免費牢飯,殺害素不相識的方姓男童,且宣稱「聽說殺一個人不會判死刑」、「見他年紀幼小沒有抵抗能力」、「我不會後悔,我想要關一輩子」,顯見毫無尊重生命的觀念,也似乎沒有自省能力,絕難見容於人類社會,但據精神科醫師鑑定,曾文欽的總智商為中下智能程度,且可診斷為輕度憂鬱症及廣泛性之焦慮症,加上從小成長於封閉環境,較無法正確判斷獲取的資訊是否正確,重大犯行並非全然出自無可饒恕的惡性,仍有教化改過的可能,不宜以死刑施加其身。
方童的父親與姑姑在聆聽判決後,滿臉失落走出法庭。姑姑方珮綺在庭外激動泣訴「司法已死」,無法還給方童及家屬公道,一定上訴討公道。
兒童權益促進協會執行長李憶如說,法院這樣判決,讓人不知道生病的是曾文欽還是台灣的司法。
立委王育敏表示,法院判決罔顧兒童性命,正義蕩然無存。她將提案修正刑法,增訂凌虐兒少致死刑責比照殺人罪處以極刑。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長張秀鴛說,法官用同情心縱放歹徒,全力支持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