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滿十四歲的孩子,可以請領「身分證」,務必提醒他,有關於「身分證」的權利義務!
「身分證」,顧名思義,就是「身分的證明」,不可誤寫成身「份」證。
別看這小小的證件,一不小心弄掉了,如果處理不當,可能會害我們負債連連、信用破產……據說有人遺失身分證,只不過忘了完成掛失手續,竟然遭人盜用申請行動電話與信用卡,外加數筆冒名的銀行貸款,一個多月下來,已負債百萬元,信用幾乎破產!
所以不幸遺失身分證時,一定要記得完成三件事,而且越快越好:
一、趕緊向警局備案遺失,填具遺失案件證明申請書。
二、應儘速向戶籍所在地的戶政機關申請補發,戶政機關會通知各金融機構,掌握
授信時的審核把關,避免冒用情況發生。
三、在取得新身分證前,如果想及早瞭解自己的票據、債信、信用卡等權益是否遭人侵犯,可以到「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申請調閱自己的信用記錄。
可見擁有「身分證」的同時,也是承擔責任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