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計總處公布最新受雇員工動向調查,去年工業及服務業有調升薪資的廠商,占全體廠商的百分之十五點八,僅高於金融海嘯期間九十七年的百分之十點九、九十八年的百分之十一點九。
我們要問的是,政府長期提供產業租稅優惠政策,像是自二○一○年將營所稅從百分之二十五大幅降至現行的百分之十七,讓渡了逾八百億元的巨大減稅優惠,為甚麼許多獲利的民間企業就是不肯從盈餘裡多替員工調點薪照顧他們呢(至少調整幅度也該高出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吧)?
資方應了解到,他們獨享國家降稅的好處,有很大一部分是建立在社會共同承擔的成本上,所以經營者應承擔多一點企業社會責任,照顧廣大勞工,要求並不過分。
魏世昌(宜蘭市
/軟體工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