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智華台北報導】為減輕家長教育孩子的經濟負擔,教育部與內政部昨天共同表示,將於九十四年九月起,依據「中低收入家庭幼童托教補助實施計畫」,補助年滿三歲以上、就讀公私立托兒所、幼稚園的幼童,每人每學期六千元,藉此保障中低收入戶學齡前幼兒的教育權益,縮短學習與生活上的落差。
教育部國教司表示,自從陳水扁總統在今年兒童節上宣示,要把中低收入家庭幼童的托教補助對象向下延伸至三歲後,教育部與內政部就開始邀集地方政府單位,共同研商相關的計畫內容,經行政院核定後,確定於本月一日開始實施這項新補助措施。
國教司表示,只要是年滿三歲、就讀於公立或經立案的私立托兒所,以及年滿四足歲、就讀公私立幼稚園的中低收入家庭幼童,且符合相關申請規定者,都可由幼童的父母、監護人或相關人員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在每學年的三月、十月向幼童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申請幼教補助款項,每人每學期將可獲得新台幣六千元的托教補助費用。
國教司表示,這項新補助措施於今年九月實施後,預計將可協助九千五百名就讀幼稚園、托兒所的中低收入家庭幼童。而九十四年度的計畫所需經費約為五千七百萬元,也將由教育部與內政部動用年度預算以及行政院第二預備金來加以支應,其中內政部將支應三千五百二十五萬、教育部則負責兩千一百七十五萬。
教育部與內政部強調,未來將會繼續實施此項補助計畫,希望藉此幫助更多中低收入戶家庭減輕孩子的學費負擔,保障幼童的就學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