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新法上路沒幾天,接連傳出多起酒駕肇事死亡憾事,為遏止酒駕,警方大執法,卻出現酒駕者寧可罰款,拒絕酒測的案例。
內政部長李鴻源痛批:「酒駕又拒絕酒測,是懦弱的行為!」他並表示,現行規定,若以抽血方式酒測,由於是侵入性檢測,需檢察官同意,將朝不需要檢察官同意,即可強制酒測的方向修法。
有人喝酒為舒緩情緒,有人喝酒為應酬聯誼,有人喝酒不得已,但喝酒傷身,所以不宜過量,酒後會有茫然難以控制的現象,更不應駕車。
但許多人不知節制,酒後駕車顯威風,一旦發生事故,不是車毀人傷亡,就是害別人家破人亡,這是一個多麼愚蠢而不智的行為。
照理說,有了這麼重大過失,就應認錯悔過,接受法律制裁。但有酒駕者發現酒駕新法漏洞,一旦被警方攔檢,寧可罰款,堅拒酒測,因為一旦酒測留有紀錄,就要受法律制裁,甚至監禁,留下案底。
一傳十,十傳百,拒絕酒測的人愈來愈多,眼看難以執行下去,警方只好求助司法,否則「武功被廢」,酒駕者會更囂張。
警政署昨天下午公布取締酒駕拒測處理新程序,昨晚開始強力執行。警政署強調,即便駕駛拒絕酒測,若經警方觀察認定可能超標,可向檢察官申請驗血許可,強制送醫驗血,不排除先帶回派出所。
男子漢敢做敢當,錯了就應受制裁,酒駕者卻不敢面對,強行酒測有其必要。有了「新利器」警方要拿出決心和魄力,讓酒駕者無所遁形。
喜壯(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