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陣子,應邀到河北承德參加一項兩岸文化產業論壇。承德,原名熱河,是清皇朝夏宮—避暑山莊所在地,因而,承德市的觀光產業脫不了普寧寺、避暑山莊、外八廟、木蘭圍場等與清皇室有關的因素。我們下榻的酒店是當地第一家五星級酒店,名為行宮;第一天晚間,主辦單位招待觀賞當地的山水實境演出——《鼎盛王朝—康熙大典》,也是以康熙皇帝的文治武功為主題。這齣實境秀利用承德著名的雙塔山周遭的丘陵作為背景,環形舞台底下構建了許多機關布景,無論是3D燈光、服裝、道具,都頗有可觀之處。特別是,康熙狩獵、出征的劇目中,約莫五十匹的戰馬,往來奔馳追逐,馬鳴嘶吼,騎軍將士,鎧甲光鮮,劍戟交伐,氣勢磅薄,懾人心弦,讓人印象深刻。
第二天會議中,有大陸專家學者告知,山水實境秀起源於二○○○年的劉三姐,截至二○一三年,各省市推出的山水實境演出,竟然多達四十七處,成為各地文化觀光的重點推廣項目。但是,由於多數山水實景秀都是依附在當地的旅遊項目,而旅遊項目又脫不了房地產開發商,許多山水實境演出的內容,將當地的歷史文化生吞活剝的雜湊進去,多有七拼八湊、抄襲模仿的痕跡。他們憂心,山水實境秀怕是又要重蹈一窩蜂的覆轍了!
圍繞著山水實境秀的話題,與會者不免聊到文化創意產業。論文化,中國有五千年源遠流長的歷史文化,論創意,中國幾百年前就有《封神榜》、《西遊記》、《聊齋誌異》這類不輸《哈利波特》、《魔戒》的奇幻文學;那麼,為什麼文化創意無法像歐美國家一般,形成產業?為什麼美國時代華納公司的年產值竟然可以超過海峽兩岸影視產業產值的總和?
我在會中試著提出兩個觀點來解釋中國不缺文化、不缺創意,卻無法形成文創產業鏈的原因。
第一個觀點是文創要形成產業鏈,必須解除管制。環顧世界各國,凡是管制愈少的國家,文創產業愈是發達;管制愈多的國家,文創產業愈是滯後不前。台灣的影視產業不發達,有線電視系統數位化比例偏低,癥結就在於政府對頻道的管制太多,而對有線電視系統價格的管制卻又變相保障了既得利益集團,系統業者坐享暴利,無意於數位化,頻道業者卻因獲利有上限,斤斤計較於壓低成本,引進廉價內容,無意於創新創作。至於中國大陸,這些年來電視電影產業蓬勃發展,關鍵就在於管制放鬆,而大陸電視電影產業發展遇到瓶頸、山水實境秀內容遇到瓶頸,關鍵也在於管制放得不夠開。
管制,不同於箝制,管制也不是意味著放任不管,有智慧的管制者,必須透過制度的安排,不該管的,放開,該管的,管得徹底!就文化產業發展而言,政府的職責其實就是將跑道畫好,並確實做好監察的工作,誰跑出了跑道,就施予必要的懲罰。
談到必要的管制,就牽涉到第二個觀點——文創產業要形成產業鏈,智慧財產權(大陸稱之為知識產權)必須得到充分的保障。智慧財產無法得到保障,創作者就無法透過市場機制獲取合理的報償,如此一來,無人有新創作創新,人人都想抄襲、走捷徑、攫取短期暴利。智慧財產權不得保障,恰好是大陸山寨文化橫行的關鍵原因;山寨能發家致富,何須創新?又何以形成產業?
正因為不重視智財權,沒有擁有原創的著作權、專利;因此,無論是工業產品、文化產品或是類似主題公園、山水實境演出的文化觀光旅遊服務,都無法衍生到其他的產業鏈(如電子書、如遊戲動漫),也因為沒有和國際貿易規範接軌,無法外銷到國外,產業鏈的尾巴自然無法拉長、無法持久。
大陸文化產業的蓬勃發展,值得我們警惕;而大陸的文化創意無法形成產業鏈,也正是我們發展文創產業的一面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