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縣路竹高中國中部發生出納組長要求遲延註冊的貧窮家長簽寫悔過書事件,據報導,學生原是茄苳國中的學區,家長為讓孩子受較優質的教育,才越區到路竹中學就讀。
筆者所要談論的是,類似這種越區就學的現象大都是孩子的學區國中沒有效能,不被家長信任,但奇怪的是這些學校的校長似乎不必承擔責任,換句話說,只要平素做好公關抱住縣市首長的大腿,就能轉來轉去做到退休為止,因此被批為「萬年校長」,此現象實無助於教育改革。
一所學校是否能因校長的卓越領導而扭轉校譽?筆者提出一實例。顏君與筆者係教育廳第四期國中主任儲訓班同學,他於民國八十二年分發至一所只三班的偏遠國中任輔導主任,六年前調回居住地的小鎮任教,一年後接教務主任迄今,今夏由於新校長上任,顏君自覺教育理念恐無法與新校長配合,而辭去教務轉任補校主任。
顏君現任教的國中,在八十三年時各年級包括啟智班只四班,五年來經顏君與全校師生慘澹經營,今夏新生已達十班(啟智班一班),與同鎮的另一所國中平分秋色,而五年前同鎮的另一所競爭國中的新生班級數,原為顏君任教國中的四倍,可為差異甚大。
顏君於五年內能有如此績效,說穿了無啥秘訣,是靠亮麗的基測成績贏得家長的信任,吸引學區家長選讀該校,當然校長的知人與信任,充分授權讓顏君有發揮的空間,也是關鍵因素。
筆者援引顏君的例證,在凸顯只要用心經營,還是有機會讓學校脫胎換骨。某些國中校長喜歡推卸責任,學生基測成績欠佳就推說是學生素質本來就不好,這種說詞令人不敢茍同,是沒有使命感、無心辦學的另一種表現。
民國八十八年國民教育法修正,第九條已賦予國中小校長回任教師的法源依據,但由於縣市首長「選票考量」結果,各縣市「校長遴選委員會」宛如縣市首長的橡皮圖章,根本無法發揮擇優汰劣的功能,導致修法迄今很多縣市全無一人回任教師,政府教育部門應正視此一現象,要依法使不適任校長回任教師或申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