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內政部長李鴻源昨天表示,悠活麗緻渡假村案違規使用部分,停業是必然的。內政部將與屏東縣政府、環保署三邊會談,明確釐清權責,過程中若有人員疏失,會做適當處置。屏東地檢署檢察官主任蔡榮龍表示,檢方要調查渡假村有無違反刑法及公務員是否失職。
李鴻源昨天出席銘傳大學都市規畫與防災學系成果展表示,業者合法部分可繼續營業,違法部分要看環評;未來是否拆除或有其他作法,會做通盤考量。如果查出來,過程中有內政部人員疏忽,會在釐清後做適當處置。
李鴻源表示,從營建署給他的報告資料,頗為複雜。從民國八十八年開發至今,今年四月才送至環保署環評審查,因涉及「未環評先營運」爭議,經檢舉,環保署日前宣布轉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並命令業者停止開發,現有違法營業區域必須停止,依法裁罰,裁罰金額交環保署計算。
李鴻源說,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在民國七十三年成立,直到九十一年才取得建管權,這中間與屏東縣政府的管轄權才真正弄清楚。他表示,悠活麗緻渡假村的建照是屏東縣政府於民國九十一年前發給,大部分建築物合法;一直到民國九十五年墾丁出現許多民宿,不得不做通盤檢討,才將不是違建民宿就地合法。
李鴻源又說,悠活麗緻渡假村第一、二區當時合法,共一百多間房間可以經營,但第三到第六區有違建,難以就地合法;後來等到要申請時,因面積已超過一公頃,依法要申請環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