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灣銀行業與「雷曼兄弟」打官司,確定三審敗訴。銀行團在金管會同意下,近日將賠償香港雷曼約一億台幣延滯利息及訴訟費用。銀行業者認,這場官司註定會打輸,根本是白打。但金管會說,若不打官司,民眾會怪罪「政府無能」。
二○○八年金融海嘯,美國雷曼宣布倒閉,台灣許多雷曼連動債投資人血本無歸。為了讓雷曼的「每一分錢都留在台灣」,台北富邦銀行「奉金管會之命」扣住應支付給「香港雷曼」(美國雷曼在香港分公司)的一億九千八百萬元高鐵利息。
香港雷曼是參與台灣高鐵聯貸案,授權北富銀代領台灣高鐵應支付的利息及費用;金管會要求北富銀扣住高鐵利息後,香港雷曼不服,與北富銀對簿公堂。
由於台灣是大陸法系,台灣銀行業與香港雷曼打官司,銀行團一開始就認為「不可能打贏」。台北地院及台灣高等法院,連續二審,都判北富銀敗訴;因連續二審都輸,富邦原不打算上訴,但金管會堅持要上訴,最高法院二月判決確定,台灣銀行團三審都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