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國內器官移植手術集中在某些醫院,但部分醫院移植案例少,造成患者長年等待卻遲遲等不到移植。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昨日討論器官移植醫院的退場機制,認為應建立評核制度,當醫院進行的案例數太少,衛生署就應中止其手術資格。
器捐中心提案,肝臟、腎臟移植,若連續兩年未執行二例以上手術,應中止資格。心臟移植則是連續兩年未執行一例以上手術,醫院應退場。討論結果將提報衛生署,希望盡快訂出退場機制。
統計也發現,實際移植病例集中在某些醫院,有的醫院移植病例數多達上百例,有些醫院僅有零星幾例移植個案,差異很大。
台大醫院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說,不僅器官勸募網絡要整併,移植醫院也應整併,才能提升效率及病人的存活率。他說,國外的學術論文發現,移植病例愈多、死亡率愈低,一家醫院一年至少應做十例移植手術才能累積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