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投信業積極除弊,將建立「核心持股」機制,即各公司先透過「團隊」決策選出核心持股,再交由基金經理人操作,此舉將更倚重集體決策。為提升基金操作效益,金管會也同意降低基金合併門檻,基金規模低於五億元,不用開受益人大會,即能合併。
盈正案、第一金投信弊案,接連打擊投信業。為強化投信業內控並導正企業文化,金管會昨與二十二家投信業者座談,會中達成五點共識,最重要就是投信業要全面建立「核心持股」制度。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王詠心說,所謂「核心持股」,即各公司先成立一個「投資決策委員會」,包括數名經理人或研究員,這些人組成的團隊依據選股標準選出數百檔核心持股,基金經理人再自核心持股中選股操作。
王詠心說,核心持股機制將輔以風控委員會或風控人員,並定期評估核心持股名單是否適當。金管會證期局局長黃天牧也說,建立核心持股,是透過團隊決策,倚重集體智慧,並降低個別人員判斷失誤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