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年期間,全台掀起彩券購買熱潮,令人不禁關注公益彩券盈餘分配運用的情形。筆者查閱五都社會局公布的去年底執行季報,赫然發現,地方政府的公益彩券盈餘分配款,削減社福預算編列,或變相淪為政策賄選工具,綁手綁腳成為難以動支的專戶。
迄一月初,五都公布的公益彩券盈餘待運用數分別為,台北市二十八億九千萬元、台中市十九億六千萬元、新北市十四億元、高雄市十一億二千萬元、台南市九億八千萬元;五都「庫存」八十三億五千萬元,非但積累的存量驚人,相較去年同期,五都竟一舉增加二十億六千萬元。令人納悶的是,為何社福需求孔急,欲用於刀口上的彩券盈餘會逆勢攀升?
公益彩券發行條例第六條,所謂社會福利支出應用於辦理社會保險、福利服務、社會救助、國民就業、醫療保險之業務為限,並不得充抵依財政收支劃分法已分配及補助社會福利經費,主管機關也應設立公益彩券監理委員會,慮及所及多在「防弊」,避免盈餘款被濫用,卻未預料制度本身可能因此無法發揮「興利」作用。
盈餘款年年激增,但不少社福團體看得到吃不到,若加上通貨膨脹,盈餘款遞延補助,這些都得檢討。希望監督委員會在彩券盈餘款的考核與審查準繩上,能使盈餘款運用較為積極,勿讓彩券盈餘「不公不益」,讓貧病急難者能享受政策美意。
林義文
(台南市/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