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為確保核安管制監控機制得以順暢運作,行政院會昨天通過《核能安全委員會組織法》草案,將核安會由原先規畫的原能會併入科技部,改設直屬行政院的三級獨立機關,宣示政府重視核能的決心。
立法院上會期朝野黨團協商結果,確定行政院組職改造後刪除科技部設「核能安全署」相關條文,但為確保核安管制監控機制的運作及獨立行使職權,行政院決定另外成立「核能安全委員會」。
草案重點包括,該委員會採合議制,獨立行使職權;主委、副主委由行政院長任命,委員五至七人,由行政院長就有關機關人員、學者、專家聘兼任,同一黨籍者不得超過二分之一;委員會議決議重大核安管制事項;依職掌設「輻射偵測中心」。
行政院長江宜樺表示,本案雖只是核安會的組織法,不直接碰觸核四及核電安全的檢查問題,但也是社會各界討論政府是否重視核安全的一個成分。他強調,行政院全力尊重原能會的獨立、客觀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