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有名病患,一年打了三十六次的震波碎石,遠超過健保局的上限,不合情理的現象,是否涉及醫商勾結,健保局將調查。
泌尿科專科醫師表示,這樣密集的碎石「早就打到血腫了」。為何有人不到兩周就打一次;醫師執意安排震波碎石,筆者認為執法不嚴,正是最大因素。
健保局規定「同一家醫院,同一病人,一年給付六次」,這是有漏洞的。病患投機取巧,找了六家醫院,每家治療次數不超過六次,此舉雖不值得鼓勵,但並未違法。法令出問題,如今亡羊補牢,應改為「同一人,不分醫院,一年共給付六次」,才不會被有心人利用。
醫院在商言商,醫療儀器十分昂貴,希望盡早回收,以免堆積本錢。醫師建議病患體外震波,病患多是乖乖牌,醫師給的建議,勢必聽信服從,一來確有效果,再者快速回本,既獲得醫術精湛的美譽,又可為醫院大筆進帳,一舉兩得。
健保局懷疑有醫商勾結,虛報費用的情事,希望能盡早清查,各醫療院所的醫管,負責監督管理,理應公正不阿,扮演正義廉潔的角色,若是結合醫院上下其手,假借採購的名義,假公濟私,更應重罰。
醫療費是全民的公帑,百姓生病的救命錢,若醫師罔顧醫德,大賺黑心錢,徒令白袍蒙羞,是白色巨塔的最大諷刺。
許妙純(雲林縣/服務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