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電董事長黃重球昨天表示,浮動電價之前規畫每季調整一次,為免每季調整電價牽動民生物價,研議中的電價公式傾向改採一年調整一次,最快明年十月實施。經濟部表示,浮動電價三月底定案。
黃重球表示,電價公式已完成草案,目前正由經濟部能源局討論、研議中,最後方案及時程表都要經濟部及行政院同意。他說,電價公式比油價公式複雜,台電燃料成本中的燃煤及天然氣在國際上都沒有客觀標準,且電業的變化也不是單純的生態,電價更會影響各行各業,因此經濟部會比較擔心。
目前審議中的方案一,為維持原規畫的每季調整一次電價,但擔心每季調整可能因預期心理,牽動民生物價上漲;因此研議第二方案,改採一年調整一次,家庭及工業用電調幅也會分開考量。
黃重球說,採一年調整一次的電價公式,由燃料成本、非燃料成本及合理利潤組成,其中,燃料成本變動最多,以往年經驗粗估,民國九十七年應調整電價最高約為百分之十一,因此可能在公式中,設定百分之十的天花板上限。
台電總經理李漢申指出,會依加權平均資金成本計算合理利潤,依最新數據計算,合理利潤為百分之二點三六。
黃重球表示,若經濟部最後採取一年一次的電價調整方案,未來每年電價調整時,仍要依《電業法》送電價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才能執行。
因為今年十月要實施第二階段調漲電價,預測下次調整電價應是明年十月以後。台電表示,每年調漲電價好處是可避開六月至十月的夏月電價實施期,但能否達到電價浮動的初衷,經濟部表示還要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