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元月開始課徵,爭論層出不窮,其公平性及「可以補充多少保費」,讓人持保留態度。
以擔任國科會計畫兼任助理的博士生為例,月收入二萬八千八百元,每月除了繳交七百四十九元保費,還要再繳五百七十六元補充保費,比一般上班族多四百二十四元。
有位單親媽媽,獨力撫養兩個孩子,在科技公司大樓擔任清潔工,薪資少於22K,晚上只好兼差去出租套房收垃圾,貼補家用,結果要被課徵補充保費。
相較於月入數萬元高薪的主管,不需兼差,當然不會被扣補充保費。像這種需兼差,才能養家活口的艱苦人,遍布在社會的中、下階層,政府卻在弱勢族群身上一再剝皮,一分一毫都逃不掉,這樣公平嗎?
租金部分,有的房東為了規避補充保費,把月租改成周租。利息所得部分,有的拆單,有的將年息改成月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不僅勞民傷財,究竟可以課徵多少補充保費。
政府在制定政策前,缺乏通盤考量,只是求有,急就章執行,如奢侈稅推動至今,稅收與預計稅收相距甚遠。今年剛上路的證所稅,連財長張盛和都稱可能課不到,既然如此,為何還要霸王硬上弓,平添股民憂慮不敢進場,白白蒸發無以勝數的證交稅,就為了飛機已在跑道上滑行,不得不起飛,完全不顧及民意感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