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大學教授以不實單據核銷研究經費案,關於從事研究計畫的教授是否具「授權公務員」身分並適用貪汙罪?法務部長曾勇夫昨天在立法答詢表示,檢方已表達過意見,但法界仍有不同見解,「確實有再檢討研究的餘地」。
立委謝國樑表示,學界是做錯事,但應否以適用貪汙罪來辦?依目前檢方的見解,私立學校教授因不具公務員身分,若同樣以不實發票核銷,不會被認定為貪汙犯,只是詐欺、偽造文書行為,法律存在太大的不確定性,並不妥當。他不是要替教授求情,現在還沒有查所有教授的採購,如果整根刨下去,查出一千個都不是問題。
原本強調不評論個案的曾勇夫指出,目前法界對於教授是否具公務員身分仍有不同看法,也有部分見解認為,不分公、私立學校,教授只要牽涉採購驗收行為,就應一律視為「授權公務員」,如有公款私用就構成貪汙。有關身分認定問題,他將會與檢察總長黃世銘好好研究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