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昨天指出,銀行公會決議,卡債債務協商機制年底退場,明年一月一日回歸各銀行與債務人個別協商,屆時也將成立「消費金融無擔保債務協商委員會」,作為破產法修訂完成前的機制,提供民眾債務諮詢、申訴服務。
銀行公會二十六日召開理監事會議,會中通過決議,今年債務協商機制最後收件日為十二月三十一日,自明年一月一日開始將回歸各銀行與債務人個別協商。
今年底前遞件進入債務協商機制,且原本繳款正常的卡債族,若因重病或非自願性失業,可提出相關證明,由最大債權銀行審核過後,給予二個月寬限期,意即在二個月期限內,可暫時不用繳交本息,銀行不視為毀約,也不會把紀錄提報聯合徵信中心。
銀行公會統計,自卡債債務協商機制成立以來,共審核完成二十三萬五千件協商案件,平均核准率百分之八十六,有二十萬二千一百多名卡奴進入機制,協商核准金額近三千億元;金管會表示,研判卡債風暴已漸進入尾聲,預估明年上半年,就可看到卡債風暴告一段落。
另外,近日坊間有某社區志工聯盟,以代處理卡債問題為訴求,要求民眾提供個人資料,並先繳登記作業費二百元參加「解救卡奴運動」,由聯盟代債務人處理卡債問題。金管會指出,民眾如有債務問題,應自己與銀行協商,以解決債務問題。
金管會指出,上述志工聯盟提出「百分十清償卡債或經濟特赦」的訴求,好比教人欠款不必還錢,根本不可行,民眾不要被坊間聯盟的訴求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