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委昨天痛批新十大建設、五年五千億擴大公共建設的經費,執行不力,在九十四年有五千多萬元被文建會拿來辦「藝文活動」,明顯違法,而審計部又失職予以縱容,應一併追究責任。
國民黨立委黃德福指出,五年五千億擴大公共建設之中,文建會共負責辦理「國際藝術及流行音樂中心計畫」,包括興建「大台北新劇院」、「古根漢美術館」、「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流行音樂中心」等四項建設,九十四年度總共編列了十一億多元。但是這四項建設不是計畫有問題停辦,就是作業延宕未執行,預算執執行率只有百分之零點零二,幾近停頓。
黃德福指出,文建會把這些預算辦理保留,卻拿來辦「藝文活動」,包括「新十大建設國際藝術及流行音樂中心表演藝術巡迴演出」、「青少年戲劇校園扎根計畫」、「樂舞台灣」、「愛樂耶誕饗宴」與「台灣交響音樂節」等五項活動,總共花了五千八百七十三萬元。
黃德福說,審計部在審核原始憑證時,發現這些花費不符預算用途,要求文建會「應予減列」,追回款項,且查明相關人員違失責任;但文建會拒絕追回款項,反而向審計部「聲請覆議」,而審計部居然放水,予以審核通過。
黃德福說,當初在通過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條例時,為防止預算被挪用,特別規定「未執行部分,應依預算法規定解繳國庫,不得移用。」他痛批文建會文建會把做工程的錢拿去辦藝文活動,違法在先,審計部縱容失職在後,應該一併追究責任。